• 网站首页
  • 法律资讯
  • 法院文件
  • 民商法律
  • 行政法律
  • 刑事法律
  • 典型案例
  • 文书范本
  • 法律常识
  • 法规检索
  • 婚姻家庭
  • 劳动纠纷
  • 知识产权
  • 建筑房产
  • 交通事故
  • 医患纠纷
  • 保险纠纷
  • 消费维权
  • 法律顾问
  • 法律论坛
  • 网站首页
  • 法律资讯
  • 法院文件
  • 民商法律
  • 行政法律
  • 刑事法律
  • 典型案例
  • 文书范本
  • 法律常识
  • 法规检索
  • 婚姻家庭
  • 劳动纠纷
  • 知识产权
  • 建筑房产
  • 交通事故
  • 医患纠纷
  • 保险纠纷
  • 消费维权
  • 法律顾问
  • 法律论坛
  • 当前位置: 网站首页 > 交通事故

广东省2007年度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计算标准

  • 时间: 2008-02-28 11:01:04
  • 来源: 顺德律师网

广东省公安厅文件

粤公通字〔 2007 〕 136 号


关于印发广东省 2007 年度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计算标准的通知

各市、县公安局:

根据省统计局公布的 2006 年度统计数据及有关规定,现将 《广东省2007 年度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计算标准》 印发给你们。从 2007 年 5 月 30 日零时起至 2008 年 5 月 29 日 24 时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,均依据最高人民法院《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》(法释〔 2003 〕 20 号)规定的赔偿项目和计算方法,适用本标准计算人身损害赔偿。

请各地将本标准向社会公布。


二 OO 七年五月二十九日

 

广东省2007年度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计算标准

序号

项 目

标 准(元/年)

说 明

一

城镇居民人均 可支配收入(元/年)

计划单列市

深圳

32009

 

经济特区

珠海

19339

汕头

11964

一般地区

16015

二

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(元/年)

5079.78

 

三

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(元/年)

计划单列市

深圳

23986

 

经济特区

珠海

16237

汕头

9749

一般地区

12432

四

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(元)

3885.97

 

五

职工平均工资(元/年)

计划单列市

深圳

49013

 

经济特区

珠海

42187

 

汕头

19979

 

一般地区

28025

 

六

住宿费

深圳、珠海、汕头经济特区 (元/每人每天)

130

省财政厅“粤财文[1996]10号”文规定

一般地区(元/每人每天)

90

七

伙食补助费

深圳、珠海、汕头经济特区 (元/每人每天)

50

省财政厅“粤财文[1996]10号”文规定

一般地区(元/每人每天)

30

 

序号

项 目

标准

行 业

元/年

 

 

 

八

网站栏目分类
  • 法律资讯
  • 法院文件
  • 民商法律
  • 行政法律
  • 刑事法律
  • 典型案例
  • 文书范本
  • 法律常识
  • 法规检索
  • 婚姻家庭
  • 劳动纠纷
  • 知识产权
  • 建筑房产
  • 交通事故
  • 医患纠纷
  • 保险纠纷
  • 消费维权
  • 法律顾问
本站创办律师
  赵彦斌律师,中国注册律师,律师协会会员,从事律师工作多年,具有深厚的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战经验,现担任多家单位和个人的常年法律顾问,擅长处理民商、债权、交通事故、劳动、房地产、公司、婚姻家庭等诉讼与非诉讼法律业务,能最大程度地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。

联系方式:
地址: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凤山中路73号三楼广东万士达律师事务所(体育中心斜对面)

手机:13534591086(委托专用)
QQ:158827421
Email:zhaoyanbin@21cn.com
聘请律师

1、聘请律师,应注意查看律师执业证,收费是否按规定收费标准。
2、遇到法律方面的疑难应及时请律师,避免超过诉讼时效。
3、请律师前将有关案情材料全部整理出来,必须向律师如实陈述案情,便于律师全面了解案情,依法进行辩护或者代理。没有接到律师告知,请不要与律师之外的其他人员谈委托事务,避免泄密。
4、聘请律师应保持正确心态,诉讼有风险,没有绝对的胜败,按需要签订风险代理合同,小心“三包”律师,注意“关系”律师,法官及其他司法人员大都为人正派,不会因为关系冒违法风险的。
5、打官司须请律师,而非找公、检、法的人员或法学教授,法律实务是一项实操性相当强的工作,专业功底很重要,但对社会了解的广度、深度以及人际沟通能力同样重要,并且法学教育、研究与实务有很大的差别。

  顺德律师网欢迎各中国律师网、知识产权网、劳动法网、法律咨询网、律师事务所网、法律图书馆、律师嘉年华、交通事故律师网、广东律师事务所网、佛山律师事务所网、广州律师网、佛山律师网、中山律师网、东莞律师网、深圳律师网、禅城律师网、南海律师网、三水律师网、高明律师网、深圳律师网、北京律师网等与我网站建立友情链接;欢迎各地知识产权律师、离婚律师、劳动法律师、刑事律师、涉外律师、行政律师加盟本站。
进入本站方式:1、在地址栏直接输入“sdlsw.cn”;2、在Google、百度、360、搜狗等搜索顺德律师网。
本网站转载的内容主要作学习交流之用,非作商业用途,如对本站的内容有异议,请及时通知本站!
Copyright © www.sdlsw.cn, All Rights Reserved. 版权所有:顺德律师网
法律论坛 | 浏览网站旧版